六项措施支持物流企业防疫保畅发展

发布时间:2022-12-28 点击:235
要努力救助。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扶持物流企业的政策措施,继续执行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物流企业自有(含自用、租赁)或租赁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50%的适用税率征收土地使用税(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为居民提供交通、生活服务和必要的生活资料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交通防疫重点保障材料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租赁国有房屋的物流企业,免收3个月租金,减半6个月租金。
注入“金融活水”。对参与本市防疫的物流企业给予物流配送费用补贴,对防疫期间为恢复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甲级物流企业给予优先奖励。全市甲级以上定点物流企业全部纳入市金融服务疫情应急中心重点企业数据库,利用“网上金融服务大厅”网上贷款申请“绿色通道”,实现“一对一”金融快捷准确服务。参与本市应急供应物流运输的企业将被列入省级重点防疫保障单位,并享受财政部门相关贷款贴息和政府融资担保政策。设立物流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利用合作银行贷款帮助物流业融资。
保障企业就业。对有用工需求的物流企业,在杭州公共招聘网站上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开展“云招聘”。对行业紧缺的叉车工人、装卸工和运输人员,实行免费定向培训和定点招聘,确保企业就业。
运输通道畅通。加大对跨省运输目的地物流车辆“难着陆”等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畅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物流企业车辆驾驶管理业务,集中处理物流企业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优先安排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健康上路”。
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受理物流项目申请,加快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杭州**物流枢纽、冷链物流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纳入应急物流建设,将供应链服务和智能物流系统纳入“新基础设施”的重点支持范围。
深化“双千”活动。优先将全市重点物流企业纳入“双千”活动服务平台,及时收集重点物流企业复工生产存在的问题,推进运输物流企业与生产经营企业对接合作,按照“一企一策”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稳定企业政策落实。